各科室: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渭南市地震监测与服务中心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渭编发〔2019〕16号),结合工作实际,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各科室职责调整如下:
一、市委编办三定中规定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实施全市地震监测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建立地震监测管理工作体系。按照全省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规划,负责全市地震台网及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工作;开展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市内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组织开展陷落地震、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地震预警管理、烈度信息速报和预警重点项目实施。
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承担全市地震基础探测和震害预测评估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宣传和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地震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技术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重点隐患排查、地震烈度判定、地震科学考察,参与灾情速报、损失评估,制定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和恢复重建工作;参与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工作。
负责建立地震分析预报工作体系。承担震情研判分析、地震观测数据库建设、地震联防区震情会商、地震预测意见的管理相关工作。为县市区地震监测预报提供业务指导。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地震监测与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监测科、宣教科、预报科、信息科。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机要保密、考核、档案、信访、接待、文电、会务、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综合调研、督察督办、安全保卫、车辆管理、法治建设、意识形态、包村帮扶、创文创卫、门户网站等工作。起草中心重要报告、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等公务性文稿。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队伍建设、调配轮岗、内部制度建设、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日常考核、考察任用、调配轮岗等工作。负责年度工作安排、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机关值班、突发事件应急协调。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和后勤事务管理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监测科
承担全市地震监测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地震监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地震监测台、站、点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技术改造以及相关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市内典型地震遗址、遗迹。负责全市群测群防、地震预警管理、烈度信息速报和预警重点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陷落地震、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负责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宣教科
负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教育工作。编制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承担防震减灾宣教项目的实施。负责地震科普作品、宣传产品的设计、制作。负责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县的建设。负责平息地震谣传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重点隐患排查、地震烈度判定、地震科学考察,参与灾情速报、损失评估,制定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和恢复重建工作;参与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工作。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地震现场工作队伍管理。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预报科
负责全市地震分析预报工作。拟定地震短临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震情会商,提出全市地震中长期、短临及破坏性地震后的地震趋势意见并组织震情跟踪工作。负责台网数据分析、处理、报送、研究等工作;负责地震联防区震情会商和资料共享工作;负责地震预测意见的管理工作。负责宏观异常情况的收集、整理、报送、落实的牵头工作。负责地震宏观异常研判专家库的管理工作。负责地震科学考察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信息科
负责全市地震信息通讯网络、视频会议系统、通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地震速报、震情值班、震后调度工作。负责震情会商中心和预警平台的建设、管理、运维工作。负责收集、上传有关地震监测资料和周边市县地震遥测台网信息,实现资源共享。负责地震观测数据库建设。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原渭震党发〔2019〕5号文件同时废止。
中共渭南市地震监测与服务中心党组
2024年7月4日